本报讯(记者 盛丽)日前,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等10部门向全市各区发布《“北京通——民政一卡通”管理办法》,将由民政部门免费向北京市享受政策性津贴、补贴、救助或优待的民政对象发放“北京通——民政一卡通”。该卡分“民政普通卡”和“民政优待卡”两种,现有资金发放、社会优待等5大功能,民政政策范围内的津贴、补贴、抚恤金、慰问金等财政资金都将通过“民政一卡通”发放。预计未来全市30余万民政对象将获得该卡。
据了解,“民政一卡通”的发放对象为社会救助对象、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军休人员、征地超转人员、民政部门代管的地方退休退职人员等享受政策性津贴、补贴、救助或优待的民政对象。该卡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由民政部门主动制发,无需个人申请,各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民政一卡通”发行工作。
根据发放对象、适用范围和使用功能的不同,“民政一卡通”分为“民政优待卡”和“民政普通卡”。“民政优待卡”面向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京籍残疾军人、京籍伤残人民警察、京籍军队离休干部、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加载相应的社会优待功能;“民政普通卡”面向不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其他类民政对象发放。
《办法》规定,民政对象持“民政优待卡”可享有免费乘坐市内地面公交车和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免费参观和游览市、区级政府投资为主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等优待。持卡人免费乘坐地面公交,须上、下车刷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须在人工售票亭换取免费乘车票;游览公园、景区、博物馆等,在装有刷卡设备的场所须刷卡入内;在没有刷卡设备的场所,按照各公园、景区、博物馆管理要求进入。“民政普通卡”:持卡人乘坐地面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费用支付及优惠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相关票价政策执行。“民政优待卡”仅限本人使用,优待功能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时间自发行日期起计算,在有效期到期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民政优待卡”至制卡银行网点办理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