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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购不能成监管空白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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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购不能成监管空白地带

 

海外代购、原单正品……随着国内消费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大,海外代购已经不满足于在各大购物平台上驻足,而是将版图扩展到微信“朋友圈”当中。大部分在微信上从事代购的经营者都是使用个人注册的账号,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买卖行为也只能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也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4月9日《法制日报》)

在微信成为最流行的社交媒体后,电商业务也风生水起,微商大行其道,自然也吸引到代购经营者,把业务拓展到微信“朋友圈”。由于微信代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仅凭微信好友的推荐,难以保障代购商品质量可靠,经常发生假冒伪劣等情况,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部分从事微信代购的经营者,就是看中微信的监管空白,有意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货,实际上涉嫌商业欺诈行为。目前,海外代购的销售途径很多,且主要集中在网络上,各大电商平台都有开辟代购频道,淘宝上的代购商家也非常多,微信代购虽是后起之秀,发展势头却很迅猛,暴露出的问题也非常多。

因此,应认可国内消费者对海外优质商品的需求,规范海外代购行为,将电商新渠道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内,不给奸商留下可乘之机。而且,微信代购并非都是假冒伪劣,也有专业从事代购的良心商家,将微信代购纳入法律监管后,也是给微信代购正名。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行为,可以起到淘汰劣币、净化环境的效果,让良心商家拥有做大做强的机会,对消费者来讲也是利好。□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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