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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等纳入集体协商必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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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今年职工权益维护聚焦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和生活保障
带薪休假等纳入集体协商必谈项

 

本报讯(记者 赵新政) 在深化经济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如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不断增强职工获得感?记者3月29日从北京市总工会权益部获悉,今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要点已印发,将从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生活保障三方面18项措施入手,做好职工维权工作。其中,明确把职工福利费及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标准、高技能人才待遇、带薪休假等作为集体协商必谈项,提高集体协商的针对性。

今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力度,实现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84%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建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达到90%以上。同时,继续深化行业集体协商。在做好原有行业集体协商续签的同时,各产业工会至少新增1个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各区总工会至少新增2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15个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要全面启动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扩大行业集体协商覆盖面。

“为了提高集体协商的针对性,最大程度地增强职工获得感,今年将加强集体协商重点议题推进工作。要把职工福利费及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标准、高技能人才待遇、带薪休假等作为集体协商必谈项,在集体协商中加以落实。”市总权益部负责人介绍。同时,对集体协商标准应当合理确定。

(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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