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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共租赁房将实施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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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 北
新建公共租赁房将实施全装修

 

新华社电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同时积极推行建筑全装修,并确定今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赁房实施全装修。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省会武汉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

积极推行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设施设备一体设计、协同施工,推进整体厨卫的装修部品和设备系统的集成应用,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以推行住宅全装修为重点,全装修房屋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厨卫等应一体化安装完成。

实施意见确定了推行建筑全装修的时间表。自今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到2020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新建住宅全面实现住宅全装修,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住宅全装修面积占新建住宅面积比例应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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