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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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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改新政公布 “医药分开”推至全市3600余所医院 设立医事服务费
4月8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

 

本报讯(实习记者 唐诗) 昨天下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于4月8日正式实施。全市3600余所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的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同时设立医事服务费。

2012年,北京5所市属医院就开始实施了医药分开改革试点,2014年又陆续在延庆、密云两个区开展了6所医院的扩大试点。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是北京市落实医改决策,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的重要改革举措。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项目收入仅占34%。因此,改革的重点是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以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积极性,更好为患者服务。

取消药品加成设医事服务费

本次改革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下转第4版)

[北京医改新政解读详见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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