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后要留存小票,小票就是购物维权的证据。”昨天,丰台区南苑街道组织食药所、工商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3·15”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如红酒、保健品、药品等,并详细讲解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逐个发放《消费者维权保护法》宣传彩页,提醒居民遇到消费矛盾纠纷一定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本报记者 陈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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