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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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遭遇欺诈可退赔可判罚
女职工做产检工资应照发
怀柔工商分局加强农副产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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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职工做产检工资应照发

 

【案情回放】

李女士是丰台区某公司职工,2016年2月,李女士怀孕。怀孕后李女士需定期到医院进行产检,每月需请两次假。月末发工资时,李女士发现自己的工资比正常工资有所扣减。公司解释称,李女士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产检,应按照病假处理,故扣除了一部分工资。李女士对此感到非常苦恼。

【法律在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本案中,李女士因怀孕进行产前检查,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应视为出勤,工资应照发,用人单位不得按照病假扣除李女士工资。

(太平桥司法所 王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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