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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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再次遭“封杀”
登记上牌合规后才可上路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闫长禄) 共享电动自行车再次遭北京市交管部门“封杀”。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获悉,近日通州、朝阳区发现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已责令投放公司限期收回车辆。

借势共享单车热潮,共享电动自行车也欲分羹市场。上个月,北京街头出现了一批名为“小蜜”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产品投放市场不到一周,因不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被交管局紧急叫停。

近日,又有一批共享电动单车出现在马路上。据交管局通报,交警在工作中发现,在朝阳、通州等地的一些社区、学校、宾馆门前停放着共享电动自行车,且投放车辆均拆除脚蹬,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也未登记上牌。

鉴于投放运营的电动自行车无牌照,属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紧急约谈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叫停公司的运营行为,明确告知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车辆技术参数要符合国家标准,并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才可上路行驶。

运营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将立即停止全部车辆运营行为。属地交通支队将对辖区内的相关运营行为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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