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通讯员 渠忠涛)记者昨天从丰台区工商分局获悉,因为一再短信骚扰消费者,丰台区一健身房受到警告处罚。这也是工商部门查处的本市首起“未经消费者同意发送商业信息”案。
消费者张先生在丰台区六里桥某健身房办理一张记名健身会员卡。在办完卡后,张先生陆续收到健身房发来的促销信息短信,严重干扰了张先生的正常生活。消费者找到健身房,告知其以后不要再发送此类信息,可健身房置之不理仍继续推送,消费者于是向12315热线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进行了调查。经查实,该健身房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属于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商业信息,为此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处罚。
据了解,丰台工商分局下一步将针对健身、餐饮、美容美发等消费热点领域的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让商家与消费者的沟通“干干净净”,同时在居民小区及热门消费场所发布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警示经营者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