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昨天,北京朝阳法院对李先生因办理美国投资移民五年无果,状告中介解除协议,退还投资款、服务费,巨额损失赔偿案一审宣判,判决解除双方移民委托协议,移民中介北京亨瑞同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李先生服务费5万元、投资款50万美元,赔偿李先生投资移民中支付的律师费等损失55081美元,驳回了李先生要求亨瑞公司赔偿其子重新办理移民的费用,高中、大学教育费用等共计美元56.5万余元;人民币9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
2010年8月14日,李先生与亨瑞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李先生委托亨瑞公司及其境外合作方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申请。协议中,亨瑞公司告知李先生,在没有获得移民目的国正式签证前,不要做任何出国的准备,包括不要停学、放弃工作和生意、卖掉房产和生意等,亨瑞公司不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后,申请时间的长短及最终结果,由移民目的国相关审理机构和使领馆决定。不过亨瑞公司宣传资料中称,李先生所办理的美国投资移民,约8至12个月办成。
然而五年后,李先生的投资移民申请仍未得到美国移民局批准。为此,李先生将亨瑞公司诉至朝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与亨瑞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李先生至今仍未取得美国绿卡,与亨瑞公司对外宣传的8至12个月办成投资移民的内容明显相悖。现李先生要求解除《协议书》,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