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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查办职务犯罪案 468件5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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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作工作报告
去年查办职务犯罪案 468件526人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68件526人。

2016年,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另外,专项查办小官贪腐,把法律监督作为工作重点。此外,市检察机关正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将撤销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机构,职能整合、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报告中指出,2016年,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203人,提起公诉19505人。其中,严惩颠覆国家政权,间谍,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提起公诉13人;深化打击邪教组织,提起公诉75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2354人。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安全的保护,斩断上下游犯罪的灰色产业链,起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210人;依法审查“4·13”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对1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敬大力指出,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办职务犯罪。2016年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68件526人,保持惩腐肃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

同时,2016年,重点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79件434人,同比上升23.6%和31.3%;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89件92人,同比上升41.3%和29.6%。其中,查办省部级领导干部案件4人,厅局级领导干部案件28人,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91人;查办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案件136件,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51件。

2016年,市检察机关专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案件。共立案98件110人,超过全年反贪立案总数的四分之一。追捕、劝返12名外逃人员归案,其中1人为百名红色通缉令人员。

在2016年,市检察机关的不逮捕率为30.4%,侦查机关提出复议复核同比下降56%;其中因证据不足不逮捕同比下降8.9%,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在庭审和证明犯罪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凸显。

2016年的强化侦查监督也有亮点。在全国首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模式,推动监督触角向“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延伸。

此外,市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6件。同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3件;监督人民法院对53名罪犯执行财产刑,扭转重监禁刑执行、轻财产刑执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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