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唐诗)9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据悉,“两票制”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通知》显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两票制”实施范围,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能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还能促进药品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是现阶段治理药品流通领域“多小散乱差”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外,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允许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