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三中院对一起讨薪杀人案件进行受理。 据悉,被害人李某欠赵某工程尾款16万余元,一直未还。赵某多次索要无果,二人协商于今年4月9日在顺义某小区还款。由于此前赵某曾因讨债被李某殴打,赵某当日便随身携带一铁锤前往讨薪。当天,双方在交涉中发生争执,被告赵某便拿起铁锤猛击李某头部,致被害人李某当场死亡。(12月24日《北京晨报》)
每到年终岁末,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事又多了起来。毕竟辛苦打工一年,索要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天经地义。然而,一些债主或讨债者因法律意识淡薄,在双方交涉中往往使矛盾激化,或召集他人非法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或要不到钱便大打出手,甚至将债主置于死地,结果钱没讨回来,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显然,“暴力讨薪”逾越了法律的底线,将有理变成了“无理”,受害者反转成施害者。
讨债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有人借了钱或欠了薪,到期之后无力归还;有人明明有钱,但就是要当“老赖”。为此,一些人因此发出“欠债是爷”的感叹。诚然,不少人也知道“暴力讨薪”不可取,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在他们看来,走法律程序费时费力费钱,不如自个解决来得干脆。于是,非法拘禁、放火、故意伤害等“暴力讨薪”案件便频频发生。
北京市三中院之所以将这起“讨薪刑案”作为典型案例专门召开发布会,目的就是以案释法,通过问题解析,告诫人们在遇到债务纠纷时,要冷静思考与解决问题,要树立法律意识,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深受社会各界关注,中央和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诸多血淋淋的讨薪案又无不提醒我们,政策制度再好,如果落不到实处,对农民工来说都是一张画饼。解决欠薪顽疾、治理黑心“老赖”,政府、企业和社会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