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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卖书加分”高校教师受处分

 

新华社电 不久前,四川宜宾学院有学生在网上发文称,该校“公务员考试”选修课教师发布消息称,凡购买其编写的申论教材的同学,期末考试可以加分,由此引发众多同学不满。记者从宜宾学院了解到,该院针对这起“卖书加分”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宜宾学院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在校内展开了全面调查,并做出调查处理意见。意见认为,郭某某在承担“公务员考试”选修课时向学生推销本人编写教材《申论三级飞跃法》,并在“课程考试安排”中将学生买书售书情况与考试成绩挂钩,违反了学校关于教材征订、采购、使用的管理规定和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未经报批擅自更改课程考试方案和要求,其个人行为是严重错误的。

根据通报,宜宾学院责令郭某某就所犯错误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向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公开道歉。清退该课程全部售书款,责令郭某某立即向已经购买书籍的学生如数退还全部购书款,为保证学生该门课程的学习和顺利完成考试,学生已购书籍暂不用退还。停止郭某某继续担任申论课程的教学管理和考试权。

据悉,宜宾学院认定此事件为教学事故,并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郭某某给予相应处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其违规违纪事实依据,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郭某某予以严格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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