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下一版4
 
冬至饺子来了
要求“京人京车”设5个月过渡期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16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发布
要求“京人京车”设5个月过渡期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下午,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其中规定,北京市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需为北京户籍,车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持有京牌。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发布的细则中,在车辆和司机准入方面,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据了解,在征求意见阶段,北京市政府共收集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和建议9246条。其中,“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受关注度最高,占总条数的36%。对网约车营运车辆必须为北京牌照的意见,超过90%的人表示赞同;对车辆排量条件要求的意见,表示质疑和提出修改的占到54%。据悉,在此次征求意见阶段,对“网约车司机必须为北京户籍”的意见,表示质疑的只占25%,因此在最终正式发布的文件中没有进行调整。

细则细化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相关许可和要求。平台方面,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期为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要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

车辆准入方面,细则中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车辆的排量、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1.8L,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

驾驶员准入方面,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同时,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