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北京首例当事人申请撤销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案引发市民热议。近日,两被告之一的西城区文委首次公开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和解释,并称“希望借此能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
回应:非遗项目个人不能撤销
今年66岁的袁益中,因由其申请的“古建筑模型扎小样”被列为西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自己未被评定为代表性传承人,且在申报过程中,政府部门未向其征集实物作品,遂将此事诉诸法庭,要求将该项目从非遗名录中撤销。
记者了解到,“古建筑模型扎小样”历史悠久,是一项将建筑按比例做成模型,然后再进行施工的建筑程序。其中,清代“样式雷”的“烫样”就享有盛名。现在,随着电脑绘图以及3D技术的发展,在建筑领域,“扎小样”已很难再见。
据西城区文委副主任徐晓辉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属于中华民族和各族人民的共同财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所有权并不归属于任何个人,个人无权申请撤销。“大家都知道,京剧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是某一个单位和演员没有从名录中撤销该项目的权利。”
此外,根据非遗法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表述,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要求政府必须征集实物作品,袁先生提出的西城区文化委没有向其征集实物,该项目为凭空虚设的情况,于法无据。该项目为袁先生主动提出申报,且在申报后区文化委派人到其居所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拍摄了由其提供的作品及制作过程,履行了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
解释:非遗项目不一定有代表性传承人
“‘非遗’项目与代表性传承人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西城区文委副主任徐晓辉介说道,例如:一得阁墨汁制作技艺、七巧板、古琴斫制技艺等,均没有代表性传承人。数据显示,西城区目前拥有包括国家级、市级、区级在内的非遗项目共计162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206人,其中40余个项目没有代表性传承人。
据了解,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明文规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是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第三是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徐晓辉表示:“袁先生曾自荐申报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但专家评审会未能通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要具‘代表性’,代表性传承人与一般意义上的‘传承人’和‘传承者’不能混淆。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但不能说没进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就会影响传承。”
传承:可能改造为手工玩具
目前,西城区和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并没有资金奖励,但是为了支持非遗传承,西城区文委开展了诸如“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等活动,更多的是为传承人搭建展示和宣传的平台。
徐晓辉表示:“袁先生虽然没有通过专家评审。但是,类似‘扎小样’这样没有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我们也在积极对外宣传,不仅将其列入了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的推介册和方案中,而且还为袁先生等个体项目的传承者印制了宣传册,供项目和传承人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推介。”
“我们也在努力探索,像‘扎小样’这样没有实际功用,更像是工艺制作的非遗项目,该如何传承?我们曾经跟一些建筑学和玩具专家探讨,想把它改造成一种手工玩具,也许这种形式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徐晓辉表示,他们都会一如既往地保护、支持“扎小样”项目,继续研究如何更好的传承这项技艺。
□本报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