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北京召开了一场“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研讨会”,自主管理教育专家吴甘霖先生讲述了一篇报道:海南某中学高一学生孙某遭到3个男青年抢劫,正好有两个同学路过,他们想帮助这个学生。可是抢劫者无论年龄还是个头都比他们大。怎么办呢?他俩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请3人吃饭,先支走2人,他们再与另一男子坐三轮车经过派出所时,把那个男子送到派出所。(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这则报道告诉我们:像中小学生这样的青少年要学会“见义智为”,切莫作无谓的牺牲。
青少年从体力、知识到社会经验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见义勇为比成年人更存在风险。特别是不具备与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甚至违法犯罪分子作面对面抗衡的能力,在关键时刻,青少年首要任务是保护自身安全,量力而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看到同学被挟持,可以偷偷报警;看到同伴落水后,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可以大声呼救,找成年人帮忙;或在附近寻找竹竿、衣物、绳子之类的辅助工具让落水者抓住等等。也就是说,青少年要善于“见义智为”,以避免酿成更大的悲剧。
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虽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对救助者生命权的重视与关怀,体现的都是一种担当精神。对青少年来说,并非见义勇为就是英雄,“见义智为”就是胆小怕事,逃避责任;恰巧在关键时刻,善于审时度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鲁莽行事,不呈匹夫之勇,去“见义智为”,才算最好的见义勇为。
对于一些青少年盲目见义勇为,究其根源,除了社会上盲目鼓励所有公民见义勇为外,关键是青少年不懂得什么是“见义智为”,怎么去学会“见义智为”。这就需要在各中小学校开设青少年自我保护课,教育青少年如何去“见义智为”,保护好自己;如何去自救互救,实现良性互动,而不去盲目见义勇为。
□玫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