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1日审议了对外贸易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拟通过修改法律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依法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草案,拟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条款包括:对外贸易法、海关法、体育法、气象法设定的国务院部门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暂时进出口货物核准、体育竞赛全国纪录项目审批、重要气象设施项目审核,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审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批;海上交通安全法、档案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炭法、公路法设定的地方实施的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非国有档案出卖、转让许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审批,危险废物跨区(不跨省)转移审批,开办煤矿企业审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
草案拟取消民用航空法设定的包括领航员、飞行通信员在内的航空人员资格认定。草案取消了旅游法设定的领队资格的审批。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