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唐诗)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罐头、酒类等六类食品样品结果的通告。其中,抽样单位被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无北京生产、销售。
据悉,本次抽样检验项目共52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52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水果及其制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4.3%;特殊膳食食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2.9%。肉及肉制品138批次,乳制品157批次,罐头35批次,酒类1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区的食药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区的食药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下架,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11月底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