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31日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今年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显示,其抽查的80批次充电宝产品结果显示,有2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8%。
本次抽查涉及广州、深圳、东莞、江门、江苏江阴等5地(区)42家企业,共对额定容量测试、标识和警示说明、过充电、强制放电、重物冲击、热滥用、振动、阻燃要求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抽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并非安全隐患,而是属于容量虚标,涉及20批次的产品。
广东省质监局质监处副处 长刘超越表示,在选购充电宝的时候,首先,不要贪图大容量,容量越大的充电宝对安全措施要求越高;其次,应拒绝三无产品,选购的充电宝表面应该印刷有产品容量、安全标示、生产厂家信息等;再者,应该选择知名品牌的产品,同时不能贪图便宜,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