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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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防止老人屡成“精准诈骗” 对象
不能让“打赏”在餐饮业蔓延
恶意逃票者 当受信用惩戒
遏制“天价片酬”
对冒名顶替上学 应防患于未然
不能任由养生节目忽悠无底线
治房产“黑中介” 须对症“下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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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能让“打赏”在餐饮业蔓延

 

随着发红包的兴起,京城越来越多的餐馆引入了“打赏”机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现场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于收费新模式,没有给小费习惯的中国消费者普遍表示反感。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了解到,个别餐厅实施的打赏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经消费者投诉后餐厅已紧急叫停。对此,中烹协及消协人士则直言,打赏制必须建立在顾客自愿的基础上,店家提升菜品和服务质量才是经营王道。(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打赏”脱胎于以前老北京饭庄子的“赏钱”和西方国家的小费。但又有一定的区别。老北京饭庄子的“赏钱”是食客对菜品和服务感到满意,而主动给的,这“赏钱”由掌柜的平均分配给厨子、柜上、跑堂的所有人。而西方国家的小费,本是服务员工资结构中的一部分,是约定俗成的一种规矩,上百年来都这么走过来的。

而现在兴起的“打赏”,则完全是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顾客采用貌似温和的手段进行的额外收费,颇有不当得利之嫌。首先,餐馆为顾客提供合格的菜品、优质的服务是餐馆应尽的义务,因为你收了顾客的钱了;其次,利用微信支付巧立名目收取顾客的“打赏”钱没有任何依据,服务员为顾客服务本身就是本职工作,怎么还能额外收钱;再次,如果“打赏”在餐饮业盛行了,就有可能波及其他领域。比如,学校老师课教得好,打赏。医生病看得好,打赏。如此泛滥下去,那真可就乱了套了。所以,有关部门应该进行强有力的制止,决不能让“打赏”到处蔓延。□许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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