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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兄弟 相信法律
18年为受援人 挽回损失6千余万元
用『法援』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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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8年为受援人 挽回损失6千余万元

王佳
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佳一进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就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从等候席上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冲他笑着说:“王律师,好巧啊。”王佳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曾经的一位受援人。说着,老大爷便抓住王佳律师的手,热情地聊了起来……

王佳是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年王佳进入律师行业,也是在那年开始办理北京市法援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到现在已经干了整整18年了。至今王佳累计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2008年代理冯军等76名农民工诉北京羊坊店社区劳务服务中心劳动争议案件、2012年代理鲁继昌等30名农民工诉青岛海帆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一件件维权成功的案件,让王佳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也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知道了“王佳”这个名字。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能坚持下来,一方面是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有感情,还有一次次被劳动者的朴实所感动。”就拿去年的一个案子来说,解松林等33名劳动者终于拿到了赔偿款,回家过了个开心年,“我当时跟他们心情一样高兴。”

解松林等33名农民工原为北京某耐火技术公司员工,均系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一线生产工人。其中工作时间最长的已有20余年,短的也有七八年,而且部分人在北医三院职业病科检查结果为尘肺待排。劳动者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然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该公司强迫解松林等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遭到拒绝后,该公司停止了他们的工作。为此,解松林等人一度情绪激动,与该公司管理方及保安发生了激烈冲突。经民警调解后,失去住处和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律师王佳代理了该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以事实说话,所以证据是关键。”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王佳认为依据《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该公司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未对33名务工人员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属违规,应按照法律规定向这33名农民工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律师的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33位农民工打赢了这场官司,拿到了305万元的赔偿款。“当33位劳动者到银行取钱时,当场就有一位劳动者拿出厚厚一摞钱,塞到我怀里,非让我拿。我说‘这是违反纪律的事儿,不能拿。’事后,他们还给我邮寄了厚厚一沓购物卡,我也给他们退回去了。他们的感谢我心领了,但是他们的血汗钱不能收。”王佳坚定地说。

像这样的“感谢”,王佳早已记不得有多少次了。18年来,受援人送他的锦旗已经挂满了整个办公室,每一个锦旗都纪录着王佳奉献爱心的故事。

□本报记者 杨琳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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