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葵)昨天,市食药监督局发布《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试行)》。提出制定市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并承诺针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储备品种、儿童或残障人士特有及多发疾病使用的医疗器械品种,实施优先开展审评审批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申请人可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创新医疗器械审批。拥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科研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已公开或者授权;北京市首创、产品技术国内领先、具有重大临床应用价值、涉及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已公开或者授权;十百千培育工程、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等北京市重点扶持企业生产的、涉及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已公开或者授权。该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