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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征地超转人员有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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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8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密云征地超转人员有了“保护伞”
可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 与城镇退休职工同等基本医保待遇
 

本报讯(通讯员 谢安康 王纪平)日前,密云出台了《密云区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细则》,为全区2226名超转人员撑起了“保护伞”。《细则》中,首次明确了征地超转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将享受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与城镇退休职工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障等待遇。

《细则》注明,征地超转人员是指因国家建设征地农民户转为非农民户的原农村劳动力中年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无赡养人的孤寡老人以及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人员。

据密云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征地超转人员还可享受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享受清洁能源政策性补贴等权利。在义务方面,必须履行医疗转诊、家庭重大变故报告、退缴多领取的生活补助费等。

新规实行区、镇(街)、村(居)三级负责制。区民政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每月15日前足额发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及时调整补助标准。各镇街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管理台账,全面掌握超转人员生存状况,尤其是特困、高龄、空巢、大病的特殊人员及家庭动态信息,对四类特殊人员每季度至少走访、慰问一次。该《细则》自2016年7月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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