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金彦祥这个名字,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要提起北京市各类环境违法“第一案”的事,不仅北京市环保系统的人都知道,甚至连不少在京办企业的企业主都知道。
那是2014年4月里的一天,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接到群众举报:门头沟区一家企业向市政管网偷排含酸废液。接报后,金彦祥带领队员迅速到该企业展开暗查,经取证了解,该企业主要是以硫酸为原料提炼泔水油,无废液处理场所及技术。在该企业调查时,企业负责人却告诉金彦祥,他们的分解废油脂委托其他企业处理。
通过向举报者进一步了解,才知这家企业利用卡车不定期向厂外的两个市政管网井内排放废液。为掌握确凿证据,金彦祥带领队员在两个井口蹲守了14个日夜!一天深夜,一辆罐式卡车趁着夜色在一个井口排放废液。车刚离去,金彦祥立即用器具在井内提取出液体样本。
经检测,该废液具有较高的腐蚀性,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必须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金彦祥决定与门头沟区公安展开联合执法,又是一个深夜,执法队员发现企业人员正在倾倒废油脂,金彦祥与公安人员迅速出击,把企业主抓个现形,铁证面前企业主哑口无言。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该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企业主被司法机关羁押13个月,企业也随之停业。此案成为北京市环境违法犯罪第一案。
2015年3月,在北京市与房山区监察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瑞普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炮泥生产车间、加工引流砂车间配套防尘器排放设施老旧,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
按照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要求,可以对该企业进行查封、扣押处理。由于新法刚刚执行,执法人员对这部“带牙齿”的法律如何运用、该用何种方式、履行什么手续都无从下手。得知情况后,经验丰富的金彦祥指导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查封扣押。
该企业老板多次求情无果后,老老实实花了200多万元进行了整改和设备更新。这起案件同样开创了北京市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第一个查封扣押的案件,不仅有效震慑了违法企业,同时也为北京市环境监察执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同年4月,位于大兴区的北京金科展昊房置业有限公司遭群众举报:该公司建设的小区垃圾站距离住户较近影响生活环境。金彦祥带领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属于未批先建工程。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停止施工,补办环评手续,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然而在复查时,该企业不但没停工反而加快了建设进度,金彦祥便依据新《环保法》规定,办理了向公安机关移送手续,公安机关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此案又创造了北京市新《环保法》实施后使用拘留手段的第一案。
一个个“第一案”令金彦祥声名鹊起,“第一案专业户”的美誉逐渐叫响。有人问金彦祥:“做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从哪里来?”他却憨厚地说: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忠实执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敢于担当的环保执法人。
□本报记者 孙艳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