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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夺三金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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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中上调6项社保待遇标准 企退人员养老金提至月均3573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890元

 

本报讯(记者 闵丹)北京市相关社保待遇今年继续上调。记者昨天下午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集中调整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待遇标准,其中企退人员养老金月均提高到3573元,本月底前发放到位。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890元,下月开始实行。

企退人员养老金月均达3573元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573元,惠及234万企业退休人员。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8月底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本次调整按照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定额调整、缴费年限和分档增加的挂钩调整和向特定人群倾斜的原则进行,在兼顾公平的同时向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等特定人员进行倾斜。

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此外,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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