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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社会力量纳入家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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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7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将社会力量纳入家事审判
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百姓评理团将参与案件审理
 

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 实习生 吴嘉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发布,为解决传统家事审判方式单一、手段有限等现实难题,二中院与北京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联合,首创“三师一团”化解家事纠纷新模式。即在今后的家事审判中借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以及“百姓评理团”等专业人员的优势,在诉讼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参与部分家事案件审理。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左峰介绍,今后,法院在审理涉家事案件之前,由心理咨询师对可能存在闹访风险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案件审理中,对事实争议较大等案件引进“百姓评理团”,即选取7名至9名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参与庭审旁听,并对争议事实发表意见,作为法官判案参考。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事审判改革因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表示,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家事案件数量保持在每年4万件左右,在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在此类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较强,容易引发极端事件。因此,司法实践对家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目前,西城区人民法院、房山区人民法院均设有专门的家事法庭。一些法院还通过区分婚姻危机与婚姻死亡等细节进行人性化调解、判案,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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