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担任联合国大会主席的尼加拉瓜前外长米格尔·德斯科托·布罗克曼近日抨击美国至今仍然奉行傲慢的“帝国思维”,对30年前侵犯尼加拉瓜国家领土和主权、拒绝按国际法进行赔偿的行为没有丝毫悔改。
尼加拉瓜政界人士指出,当年的诉讼案让国际社会认清了美国对国际法采取双重标准的真实面目。美国对中美洲地区的干预使得尼加拉瓜多年发展缓慢,至今仍然贫困。有鉴于此,中菲两国应在双边协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不能让南海问题成为美国的政治筹码,菲律宾人民不能成为美国战略企图的牺牲品。
旧案折射美国真实面目
尼加拉瓜位于中美洲北部,发展历程命途多舛。1912年美国在尼加拉瓜建立军事基地后,尼政府一度成为美国的傀儡政权。
1979年,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桑解阵)领导的武装力量推翻了亲美的索摩查家族独裁统治,成立了新的民族复兴政府。这一变化招致美国的强烈反应,美国中情局对尼内政进行粗暴干涉,公然扶持反政府武装,意在推翻桑解阵政权。
美国对尼加拉瓜的干涉在1984年持续升温。从年初开始,美国在尼加拉瓜的多个港口布下水雷。短短3个多月时间内,数艘来自荷兰、苏联、日本等国的商船被美国布下的水雷炸毁,尼加拉瓜的进出口贸易全面停滞。
当年4月,针对美国粗暴干涉尼加拉瓜内政的非法行径,尼政府向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当年担任尼加拉瓜执政党议员的何塞·菲格罗亚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忆说:“美国的入侵给我们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欠下我们的债一直没有还。”
1986年6月27日,国际法院作出裁决,认定美国在尼加拉瓜的布雷行为违反了联合国公约,美国必须立即停止这一非法行径,并向尼加拉瓜支付赔偿。然而,对于这一裁决,美国拒绝执行。30年过去了,美国从未对当初在尼加拉瓜犯下的罪行表示过忏悔,更没有依照判决进行过任何赔偿。
忆起此事,尼加拉瓜资深外交官卡洛斯·加西亚对美国在国际法面前奉行的双重标准提出严正批评。
他说,美国对待国际法有着鲜明的双重标准:对符合自身及其盟友利益的情况,便怂恿盟友不顾和平大局将双边矛盾闹上国际法庭;对不符合美国及其盟友利益的情况,就马上换一副嘴脸,并对国际法庭的审判结果熟视无睹。
美国眼中的国际法
30年前的这起案例体现了美国一贯奉行实用主义的国际法观念。美国出于维护本国国家利益,曾多次挑战联合国权威,违反国际法,在国际事务中使用双重标准。
《联合国宪章》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然而,无论是1989年美国因巴拿马运河管辖等问题武装干涉巴拿马,还是绕开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轰炸南联盟、发动伊拉克战争,都反映出美国对国际规则的践踏和藐视。
对于一些由美国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法,美国同样采取实用主义,一旦与本国利益冲突,旋即予以推翻或拒绝承认。
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旨在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在2001年3月,美国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为借口,单方面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除《京都议定书》外,美国还拒绝签署有关和平利用海洋的《联合国海洋公约》,拒绝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以及单方面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高英彤指出,美国实用主义的国际法观念将代表国际道义的国际法“功利化”,当现有国际法与本国意愿或眼前利益相背离的时候,美国会毫不保留地予以拒绝或另寻他“法”。
“细数起来,很难找到一项由美国创设,但能够被美国始终贯彻的国际法规。因为美国已经习惯从权力的视角来俯视国际法,将国际法视为寻求权力的工具。”他说。
国际法也要“与时俱进”
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不仅标志着主权国家的确立,同时也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诞生。然而,近代国际法的“二元化”,即在实际操作中分为平时国际法和战时国际法的做法,无法从国际道义上阻止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随着二战结束、联合国成立,国际法迎来重要的发展,实现从“二元化”到“一元化”的转变,形成了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现代国际法,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行为准则。
然而,冷战后国际局势的演变,以及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国际关系的发展赋予了新内容,国际法也由此面临着新挑战、新课题、新发展。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江雨指出,现有国际法背后反映的是以美国为首的既有大国在制定国际规则、确定国际话语权方面的立场和主张,随着国际格局变化,国际法向前发展和演进也是必然趋势。
王江雨同时强调,国际法“与时俱进”其实也是国际政治博弈的一个过程,新兴大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完善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减少发达国家隐性干预,体现公平公正、共存共商的原则。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