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欣欣)7月13日下午,市安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对位于通州区的北京富力运河十号项目进行高温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有无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情况,以及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情况等。
“工人现在就上班了?现在温度为37℃,地表温度肯定达到了40℃以上,而且这是钢筋混凝土工地。”执法人员现场指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日最高气温37℃至40℃时,中午12点到15点不能安排室外作业。”面对指出的问题,项目部的几名负责人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关于防暑降温工作和高温津贴发放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查阅。
据了解,我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且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确诊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夏安监部门还将继续联合人力社保等部门严查防暑降温和高温津贴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主体责任不落实,标准低、打折扣,或以防暑降温用品冲抵高温津贴的,都将被重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