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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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带病工作” 是漠视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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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梯“带病工作” 是漠视生命安全

 

前晚7时许,广州市番禺区新月明珠花园2座一部电梯发生故障,1名年轻妈妈带着两个儿子搭电梯下楼时,电梯突然从9层急降,最后卡在4层与5层之间,母子3人被吓得惊慌失措,所幸小区保安及时赶来将三人解救。 (7月9日《新快报》)

在广州番禺一小区,同一电梯12小时左右两次故障,前后14人被困。电梯出现的或非大问题,否则,相关人员也不敢如此大条让其“带病工作”。但既然存在问题及风险,那就不能掉以轻心,难道电梯伤人恶性事件还少吗?一旦出现“万一”,有可能即是生命代价,有时远非“被困”那么简单与温和。

安全无小事,一失万无,电梯安全更是含糊不得。与其发生悲剧后捶胸顿足,不若在风险防范上绷紧神经,将问题及风险想得复杂而严重些。虽然让问题电梯停止工作,可能会给人们上下楼带来一时不便,不过相对于生命安全之重,这完全可以克服。

平稳运行是电梯工作首要前提,也是维系生命安全的保证。也就是说,对电梯安全及风险要心存敬畏,时刻保持警惕,宁可在“虚惊”中检修、排障,也不可麻痹大意,或续写“亡羊补牢”的故事。人的生命有且只有一次,有时确实很脆弱,弥足珍贵,需要百般呵护。安全的电梯能给乘坐者安全与便利,而存有隐患电梯只能给乘坐者带来伤害与麻烦。

让电梯成为安全窗口及通道,既需严明制度的扼守,更要有相关人员强烈责任心。同一电梯12小时左右两次故障仍在坚持“工作”,是谁在打瞌睡?又是谁在蔑视乘坐电梯者生命安全?这是两个值得追问的问题,不出人命关天大事,可能谁也不愿认账;而真的出了大事,这问责再严苛还能挽回逝去生命吗?只有事前防范,坚决杜绝电梯带病工作,才是保障乘坐者安全根本之根本。□崔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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