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人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规则。怀柔工商分局近年来持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一、典型案情
2015年5月,怀柔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怀柔某公司记账凭证中有一笔费用支出记录为成都某客户送礼金额2000元,该公司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为了与成都某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争取交易机会,指派该公司业务员于2014年1月向成都某公司采购部经理送出了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2014年3月,该公司成功与成都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从中获利55846.19元。该公司行为属于采用财物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5846.19元,罚款200000元。
二、工商提醒
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该公司在与成都某公司洽谈业务时,并不是以给予该公司折扣或者给予第三方佣金的形式争取交易机会,而是通过贿赂该公司相关人员,属于通过财物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应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售后服务来获取合作方的信任,通过不正当竞争形式争取交易机会必然不能长远维持企业的发展,还会受到监管部门严厉的处罚,得不偿失。
三、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怀柔分局 江小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