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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剩余宽度不能低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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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修订《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 报刊亭面积将缩小近半
人行道剩余宽度不能低于2米

 

本报讯(记者 边磊)“报刊亭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1.5米”,这是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布今年新修订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中的内容。与此前报刊亭占地面积6平方米相比,缩小了将近一半。全市现有1600个左右的报刊亭,都需要按照新标准逐步更新调整。

新的报刊亭采取封闭式设计,经营时报刊亭不能开放或者扩展,也不能超出设施基座的范围。市市政市容委景观处副处长陈龙表示,这也就意味着,报刊亭的经营只能在亭体以内。此外,一些特定区域明确禁止设置报刊亭。比如宽度在5米以下的路侧带和道路交叉口、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出入口、公交车站两侧20米范围内,以及立交桥下,不允许设置报刊亭。

“报刊亭将有新的样式。我们正在编制新的指导性设计建设图集和细则,预计年底前对外公布。”陈龙说。

新的规范中还规定,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应保证人行道连续、畅通,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人行道内不应设置妨碍行人通行的设施;各类设施应统筹考虑,综合协调,适当组合,减少路侧带公共空间。

同时,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后,人行道剩余宽度应满足相应道路的相应要求:例如,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火车站附近路段剩余宽度最大,不能低于4米;快速路辅路、主干路,长途汽车站附近路段,轨道交通出入口、综合客运枢纽周边50米范围内,最小宽度不低于3米;次干路不得低于2.5米;支路剩余宽度最小,不能低于2米。

此外,按照新的规范要求,公用电话亭将由过去路侧500米设置一个,变成1000米设置一个。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出入口、公交车站两侧20米范围内,以及人行天桥、立交桥下不设置公用电话亭。

临近火车站、商业集中区、长途汽车站、医院、学校等人流密集区的路侧带上,在不增加点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话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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