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经过立水桥时看到,上下班高峰时,黑车拉客占用公交进站区,摩的霸占地铁路口,全然不顾公共交通的通行;在丰台区成仪路,小商小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有的为占据有利路段,摆砖头、写大字、拉绳子……使道路拥堵不堪、垃圾遍地,破坏了市容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出行。
经常在立水桥倒车的唐丽华女士告诉记者,“这里黑车常年占用公交道拉客,下班高峰时让本来不宽的道路拥堵难行。”记者也看到了立水桥地铁口摩的排成长队占用人行道揽客的场面。
晚8时许,记者来到丰台区成仪路,几十个烧烤摊点占据整个人行道。很多烧烤摊烟气腾腾。快车道两边几百米则被食客们开来的私家车占据。在“黑子烧烤”对面,另一家烧烤摊点同样如此。
住在附近小区的居民马先生告诉记者,此处摊点每日下午6点多就开始营业,到晚11至12时结束,“平时孩子在家里没法复习功课,只能送到他奶奶家去。晚11点后再接回来。白天从这边路过时,花坛里呕吐物和尿味着实让人痛恨……”
黑车、烧烤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的“顽症”。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常常造成道路阻塞,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给人们出行带来许多不便。
同时,这些占道经营者产生大量垃圾,增加了环卫工人的负担,也给城市贴上了“脏、乱、差”的标签,特别是入夏以来,露天烧烤加入占道经营的“大军”,烧烤产生的浓烟和垃圾严重污染空气和生活环境,侵犯了他人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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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违规者,将被处以两千元至两万元的罚款,如果再犯,罚款翻倍。另外,根据现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管部门有权对店外经营处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对于“黑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周美玉 周世杰 彭程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