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胡先生问:职工在2008年以后连续与单位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现职工合同即将到期了,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职工续签合同了,是否合理?
答:2008年以后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当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单位也可选择不与职工续签合同,只要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即可。
政策咨询
崔先生问:听说近期有个“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应急救助办法(试行)”的文件,现在是否有大病救助的活动?
答:此次活动是由北京市总工会温暖基金会主办和发起,建议职工咨询温暖基金会,电话:65592737,6559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