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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6起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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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通报6起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
所有违规补课费全部清还 责任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过等处罚
 

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昨天通报了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所有违规补课费已全部退还学生,责任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过、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不同程度处罚。

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共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已全部重点督办,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包括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部分教师为497名学生有偿补课;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学校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严格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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