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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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资质 劳务派遣一定无效吗?
试用期未提前申请辞职,单位不发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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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问:广告公司辞职人员 李肖韬 回答: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杨雪峰
试用期未提前申请辞职,单位不发工资合法吗?

 

广告公司辞职人员 李肖韬:今年3月14日,我被一家广告公司招聘为客服部员工,面试时对方承诺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但现在上班两个多月了还未签合同、缴社保费。近日,经朋友介绍有一家教育机构想让我过去做招生部老师,我觉得待遇比现在这家广告公司好,就于5月31日以单位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写了一封辞职信,并于当天下班前交给了部门经理,然后从6月1日起开始到新单位上班了。

广告公司是在每月初向员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但6月初我未收到5月份的工资,便打电话询问。广告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说,因我辞职时没有提前通知单位,又突然就不到公司去上班了,导致公司找不到员工来顶替我,造成措手不及,工作陷入瘫痪。我马上跟对方说,我是在6个月的试用期内辞职的,而且是因单位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保造成的。可对方说公司不是不跟我签合同、缴社保,而是单位规定要过了试用期后才办这些手续的。对方还说,根据广告公司的规定,未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就辞职的员工,公司一律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5月份的工资不予发放。请问:广告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杨雪峰: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要求,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同时该法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5月分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本报记者 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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