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丹)6月15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本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中,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即为7086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1258元)确定。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统计局本月初发布的《关于公布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调整后,2016年本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21258元,最低为2834元。对于月均收入超过21258元的,缴费基数按21258元计算;低于2834元的,缴费基数按2834元计算;而对于月均收入在2834至21258元之间的,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按照本次调整,对于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40%等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也将相应调整为4960元、4252元、2834元。受此影响,本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中,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即为7086元,而上次这一标准为6463元,提高了623元。(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