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丹)昨天,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公告》,启动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即日起至7月25日,用人单位应以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如实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据介绍,用人单位在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时,可以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申报,也可以利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6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并打印《北京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后使用。
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2016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