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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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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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顺义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天空

 

在顺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有一个特殊的办事窗口,来这里的都是急切需要帮助的职工,或者被拖欠工资,或者被劳动侵权,为他们解决困难的就是工会请来的专业律师。这里就是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

按照“应援尽援、尽援优援、受援人满意”的原则,工作站为弱势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自2015年至今,7名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1486人次。为448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追缴工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共计3603.4万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正的法律天空。

“人民公仆 热情服务”等锦旗,“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走进工作站,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律师团队切实服务职工的一次次努力。

职工工资被拖欠

专业律师作后盾

2016年2月1日上午,周亮等3名农民工,来到顺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寻求帮助。他们向正在值班的张瑞律师说明了情况。从2008年开始,周亮等人开始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至2016年三月公司拖欠三人工资达三个月,且2011年之前的保险未缴纳。现在,单位通知他们不必再来公司上班,且未发放任何书面的通知。张瑞律师先安抚了他们的情绪,后给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依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2011年农村户口未上保险,可追讨补偿金。

这三名职工听完律师的讲解,心里放心了许多,他们表示愿意通过仲裁解决与单位的劳动争议,律师为他们代写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代写了仲裁申请书,代理几位职工进行了仲裁开庭,最终在庭审结束后,单位给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与几位职工达成调解意见,此案圆满结案。

一个月后,2016年3月1日,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共二十三人来到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咨询其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未发放,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王海静、陈菁律师予以接待。

了解到这些员工都有三个月左右的工资未发放,且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还有些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书。考虑到公司已经停产,律师建议他们以拖欠工资、未缴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二十余名职工欣然接受了律师的建议,并向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告知书。王海静、陈菁律师也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无偿为其提供代书、举证质证、参与庭审和辩论等专业法律服务。后期被告公司代理人出庭应诉,声称因为公司遭遇诈骗导致非正常停业,资金不能正常周转才导致欠薪,并非故意拖欠,但也不能否认违法事实的确存在。经过激烈的辩论后,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员工方王海静、陈菁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支付相应员工拖欠工资、未签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5716.3元。

“步步为营”细致入微

成功为百余职工讨薪

2016年3月的一天,顺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的大厅涌进来了30多个人,他们神色焦虑,情绪激愤,经了解,他们是来寻求法律援助的,正在值班的李慧霞律师热情接待了他们并了解了事实情况。

这30多个农民工兄弟都是北京某设备公司的职工,单位拖欠他们工资已达半年之久,同时公司还拖欠供应商的货款,几家供应商已经在法院起诉。该公司老板是韩国人,当时已经回到国内,联系不上,只有一个小股东还在勉强应付公司的事务。

为了要到工资,这些职工去了多个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都没有获得满意答复,最后他们又去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由于不会书写仲裁申请书,不知道怎么履行立案、开庭的程序,再次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只能向工会寻求帮助。为了帮职工讨回血汗钱,李慧霞律师当即决定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

第二天一大早,李慧霞律师的手机响起,原来是该公司其他分厂的职工听说了法律援助的事情,要求一并加入。最终,所有讨要工资的职工都办理了法律援助的手续,总人数达到133人。面对一张张焦急的面孔,一摞摞证据材料,七嘴八舌的诉求,怎么样才能尽快启动仲裁程序、完成援助工作呢?李慧霞律师动了一番脑筋。

她首先建立了微信群,133名维权职工都加入进来,解决和百余名职工的沟通联络难题。其次,根据这些职工所在厂区、部门不同,李慧霞律师把他们分成5个小组,每个小组推选一个联络人。由各个小组的联络人负责本小组成员的维权事宜,化整为零,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提高决策和行动的效率,缩短工作时间。 此外,为了尽快收集大家的信息,李慧霞律师制作了一份电子表格,发给各小组联络人, 由联络人组织小组成员登记个人信息。只用了一天时间,133名职工的信息就统计完毕,书写仲裁申请书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职工充分认同的前提下,李慧霞律师为他们寄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到了为职工书写仲裁申请书的环节,我发现绝大部分职工请求事项都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讨要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常规请求,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认真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李慧霞律师说,从为持有《就业证》的外国人申请劳动仲裁;超龄职工先行申请仲裁,再提起诉讼;“临时工”与“长期工”、“正式工”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生育女职工应享受生育津贴等方面,不同职工区别对待,进行分别维权。

比如,有两名女职工因生育小孩在休产假,产假期间单位未支付产假工资,产前检查和分娩期间的住院费用也没有报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由于公司从2015年7月就停发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在仲裁请求中要求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并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费用。

经过李律师耐心、细致的准备工作后,本案随后在顺义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庭。按照仲裁庭下达的裁决书,支持了一百多名职工的全部仲裁请求。目前这些职工已经向顺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圆满结案,职工们对法律援助工作非常满意。

“法律援助律师处理的案件相比于普通代理的案件来说,具有特殊性,所代理的当事人属于弱势群体,更需要律师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真诚热心的服务态度。”李慧霞律师说。而顺义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正是秉承这样的工作态度,抓好热点难点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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