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周女士问:职工单位已经建立了女工哺乳室,想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和初建问题,询问什么部门?
答:建议询问上级工会。
法律咨询
池先生问:职工患癌症,已经休满医疗期二十四个月,这种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是否可以适当延长?
答: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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