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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只有确认一中原则 两岸制度化交往成果才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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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只有确认一中原则 两岸制度化交往成果才不受影响

 

新华社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时表示,2008年以来,两岸制度化交往以及方方面面取得的成果,都是建立在坚持体现一中原则的“九二共识”基础之上的。只有确认这个共同政治基础,这些成果才能不受影响。

马晓光在答问时指出,1992年11月,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受权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2008年5月,“两会”通过函电往来,确认“九二共识”后,双方恢复了联系往来和协商谈判。8年来,“两会”先后签署了23项协议,增进了两岸民众的利益福祉,促进了各领域的交流合作。这些成果的取得,都是与双方坚持“九二共识”的基础分不开的。只有确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基础,才能确保两岸制度化交往的成果不受影响。

马晓光表示,台湾当局新领导人只是重申了台湾方面现行规定的立场,依然回避了两岸关系性质这一根本问题。如果要确保现有制度化交往机制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必须与大陆方面确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共同政治基础。

在回答有关如何评价马英九这八年以来在两岸方面作为的提问时,马晓光说,2008年以来,两岸双方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开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推进了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增进了两岸同胞的亲情和福祉,保持了台海局势的和平稳定,使得两岸关系呈现了1949年以来的最好局面。特别是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两岸领导人跨越66年的首次会面,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马英九先生作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为此付出了努力,作出了贡献。

马晓光强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局面来之不易,要靠两岸同胞共同维护。我们乐见也希望所有关心、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识之士,能够一如既往地发挥积极作用,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回答有关台商保护的问题时,马晓光说,早在1994年,我们就制定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后来两岸又签署了投保协议,我们对台商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贯的,是明确的,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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