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通州区教委昨天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幼升小时采取“住房为主,兼顾户口”原则入学;小升初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方式入学。
根据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按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乡镇教委办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及户口簿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对于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按落户年限长短,顺序接收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位不足时按法定监护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在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其入学。区直小学按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农村小学按乡镇教委办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因学位不足未能登记入学或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属地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