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于10日起正式试行,将奖励举报7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广州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州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5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20宗,处罚案件3420宗,罚款总额达9791余万元。但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元化及更具隐蔽性的特点,迫切需要鼓励公众更广泛、更积极参与,弥补环境监管的短板。
该办法将重点监督打击“违法排放”等7类污染影响大、主观恶劣、手段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将违反《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的通告》规定的行为纳入举报范围。市民可通过来信、来访或网络方式实名向环保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