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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美公园”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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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醉美公园”摄影大赛征稿

 

2016年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与劳动午报社联合举办“北京醉美公园”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诚挚邀请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此次摄影大赛以展现市属11家公园和中国园林博物馆自然风光、建筑风景为拍摄主题,通过镜头真实反映公园历史文化、优美环境和人文情趣,展现公园特有的文化内涵、历史价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相关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劳动午报社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创作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5月,作品需围绕主题“北京醉美公园”展开。

2.作品拍摄内容以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中山公园、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北京动物园、玉渊潭公园、紫竹院公园、陶然亭公园和中国园林博物馆为拍摄对象。

3.作品为单幅照片或组照,组照视为一件参赛作品参赛。

4.彩色、黑白胶片和数码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码作品原始文件。本次大赛不收用手机拍摄的作品。

5. 作品格式必须是jpeg,规格不小于3MB,并可读取拍摄信息的文件。一旦入围,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会索取RAW格式图片,不能提交RAW格式数据的将失去获奖资格。

6. 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7.提交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活动要求:

1.作品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2.作品需为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未经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剽窃,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否则因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评审后如被检举投稿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若颁奖后发现,主办方有权要求获奖者退还奖项。

3. 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四、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有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并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注明“北京醉美公园+姓名”,打包压缩后投稿。投稿邮箱为:ldwb2008@126.com

五、投稿时间:

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0日,以网络上传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选办法:

摄影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

七、奖项公布

公布时间:2016年6月

评选结果揭晓后,将通过《劳动午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获奖信息,选登获奖作品。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5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九、使用权的转让

参赛者如果获奖,视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登载、引用,用于宣传、影像、展览、书籍、图册的出版、旅游纪念品的开发销售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该许可使用为非专有许可使用,主办单位不限制获奖者对其作品的使用。

本活动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所有。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联系电话:63558687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劳动午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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