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葵)新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月24日实施。3月29日,市卫计委首次发布相关解读细则,本市将取消《生育服务证》,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行政确认制,两孩生育可网上登记。
依据通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均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生育登记方式有两种。拟生育子女的夫妻可登陆“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材料。夫妻还可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现场登记,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本市将取消《生育服务证》,改为发放《生育登记服务单》。据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生育登记服务单是当事人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等计划生育服务的有效证明。需要领取服务单的夫妻,可在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针对在本市居住的、夫妻均为外省市户籍、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只需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