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葵)今后,凡在京居住、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管理的京籍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履行了看护管理责任且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将可获得政府发放的每月200元的看护管理补贴。
昨天,市卫计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举行发布会,对日前本市印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的暂行办法》进行解读。根据“办法”规定,本市将采取自愿申请、适度帮扶的原则,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居住地村居委会和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共同审核,对落实看护管理并且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监护人,给予每月200元、全年2400元的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支付。
据介绍,凡是在京居住、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管理的京籍患者,其监护人在履行看护管理责任后,都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覆盖人群超过5.8万人。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全年最高2400元。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足额领取,由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实际履责时间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