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擘画司法体制改革宏伟蓝图,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涌起。
这是一场气势恢弘的改革,这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回望改革历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提高司法透明度到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一系列举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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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推动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来自于党中央的顶层设计、通盘考虑。
2014年10月20日,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三中全会基础上对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许多举措令人耳目一新,全党全社会对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充满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这一论断有的放矢,直指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而这一切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他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他亲自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前夕,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
领导核心坚强有力,司法体制改革就能蹄疾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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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举措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
如今,走进全国任何一家法院都能看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语。
这一要求,来自于2013年2月23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的第四次集体学习。
三年来,司法改革的每一项举措、每一点进步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
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4年1月1日起,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细化狱务公开标准、明确狱务公开流程……
2015年11月5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
中央政法委出台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公布,《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审理跨区划重大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试点工作。
在采访中,许多法学专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是对现有体制的小修小补,而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序推进的大变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手笔、大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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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对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十分看重实效。他曾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仅仅五个月时间,全国法院就登记一审案件620万件,同比增长31.9%。“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行使诉权的‘立案难’问题得到根本缓解。”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基础性改革也取得佳绩。经过一年多探索实践,四项改革试点的理论准备、政策支持、经验积累已比较充分,中央批准在18个省区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此后,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对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人民政府违法履行职责和怠于监管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经随着越来越多的案件出现而落地生根。
呼格吉勒图、念斌、陈满……三年来,这些普通人的名字被人们所熟悉,他们都有共同的遭遇——蒙冤多年终昭雪。党的十八大以来,超过30件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许多案件是按“疑案从无”的原则改判的。这一司法观念的重大转变来自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部署,来自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的多次强调。
三年来,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安改革也有序推进。大到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小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出入境改革,公安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的是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公安改革的红利。
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今年完成。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