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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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电脑丢失数据 可向维修方索赔
交通事故未经调解 损害赔偿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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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修电脑丢失数据 可向维修方索赔

 

【案情】某小区居民李某是一位电脑网上交易商,主营地方特产销售,李某电脑中存储有大量客户等商业数据,近日,因电脑出现故障,李某找到原电脑销售商家维修,商家派员重新为李某的电脑安装了操作系统,不料却导致硬盘C分区存储的数据全部丢失,给李某造成了很大的商业损失。李某来到张家湾司法所咨询,这种情况下,他能否向销售商家索赔?

【说法】李某的电脑出现故障,请销售商家维修,双方形成了消费者与服务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商家作为服务者,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维修服务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但是电脑维修是一种技术含量较高,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工作,维修人员应当在拆修电脑前告知客户可能造成的诸如数据丢失等后果。

如果维修人员在未说明情况和承诺保证内存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致使李某的电脑数据丢失并使李某造成巨大损失,这就违背了“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故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向该销售商家索赔。

张家湾司法所 党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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