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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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起全市禁行黄标车
对违规上路黄标车将处100元罚款并扣3分
 

本报讯(记者 孙艳)12月20日起,全天禁止黄标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全面解决黄标车污染问题,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黄标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据介绍,新管理措施包括:一、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自2015年12月20日起,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对违规上路的黄标车,处100元罚款并扣3分。二、黄标车已领取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今后不再给黄标车核发《道路运输证》。请车主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公安交管部门及时予以变更。三、北京全市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停止对黄标车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四、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对报废解体营运黄标车严格监销监管。

据了解,自2008年起,本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逐步扩大区域限行、经济补助激励、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等措施,加快黄标车淘汰,已在全国各省市中率先基本解决黄标车污染问题。2011年后,本市高排放老旧车更新淘汰工作的重点已转移到国一、国二老旧汽油小客车及国三重型柴油车上,政府每年平均投入财政资金约10个亿鼓励更新。不过,截至11月,本市还剩有1000余辆黄标车在使用。

市环保局介绍,黄标车大部分多年未参加定期检测,按照相关规定,已经没有上路行驶权利,请黄标车车主配合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尽快淘汰更换为新能源车辆或低排放车辆;二是请取消营运资质的、已将车辆淘汰的黄标车车主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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