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义务教育划片入学将全面实行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延至年底
我市油库全部实现自动监测
本市建立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
入社区 征民意
“阅读·人道北京”手机App上线
“书香文化”激发师生创新创业力
石景山农民工工资六年零拖欠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延至年底
11月30日前缴费不成功者可进行现金缴费
 

本报讯(记者 闵丹)11月25日,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一次扣款结束,集中参保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但仍有数万参保人员未能扣款成功。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本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延期至今年底。

据介绍,本年度集中参保期内(9月1日至11月30日),缴纳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一老一小”)的三次银行扣款已结束,全市总体缴费情况良好。根据《关于调整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今年对于本市在校(就托)学生儿童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首次可以采用“委托银行缴费”的方式进行缴费扣款,目前仍有个别参保人虽然已办理了参(续)保手续,但由于未上报有效的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缴费未成功。

为保障参保人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可以“现金”方式缴费,同时上报有效的手机号码,并由社保所、学校及托幼机构于2015年12月底前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在此之前,市社保中心已经下发要求,尽量采取兜底机制,确保应保尽保。目前各区县都采取了不同方式确保有渠道补缴,其中朝阳区已通过QQ群将未扣款成功的人员名单发送到各学校、托幼机构,明确各单位可根据参保人的个人意愿,于11月30日前对缴费不成功的人员进行现金缴费。也就是说,缴费不成功的家长可交现金给学校或托幼机构,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补缴。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